受委托,我司定于2020年8月28日15时,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拍卖厅,对位于长沙市雨花区下麻园湾第007栋全部住宅综合楼、长沙市芙蓉区复兴街087号002栋202、602、701、702、703房和复兴街085号第001栋601号房以及长沙市岳麓区望月湖文明小区六片月宫街51号车库(共8个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有意者请实地查勘标的并携带身份证明和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 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 00135;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标的1:007栋全部住宅 203.03 万元,竞买保证金 20 万元;
标的2:087号002栋202房 59.31 万元,竞买保证金 6 万元;087号002栋602房 57.54 万元,竞买保证金 6 万元;087号002栋701房 81.04 万元,竞买保证金 9 万元;087号002栋702房 57.51 万元,竞买保证金 6 万元;087号002栋703房 88.15 万元,竞买保证金 9 万元;085号001栋601号房 50.04 万元,竞买保证金 5 万元;
标的3: 车库 68.57 万元,竞买保证金 8 万元。
标的自公告日起至2020年8月24日在标的所在地进行展示;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16点,报名时间:8月11日-8月26日16:30止,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209号智邦家园2204室
咨询电话:0731-82237778 13874919858(毕总)
湖南万和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1日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长沙市雨花区下麻园湾第007栋全部住宅用途综合楼、长沙市芙蓉区复兴街087号002栋202、602、701、702、703房和复兴街085号第001栋601号房以及长沙市岳麓区望月湖文明小区六片月宫街51号车库(共8个标的)转让 | |||||
项目编号 | |||||||
挂牌价格 | 总计 665.19 万元,详情见表三------转让标的明细清单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 年 8 月 11 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0 年 8 月 24 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 / 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
表二 转让方简况 | |||||||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
住所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 | ||||||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单位性质 | 机关 | |||||
所属行业 | 预算形式 | 全额拨款 | |||||
企业组织形式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114301000061274247 |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管部门 | 市政府办公厅 |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负责人 | 张权 |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关于第二批盘活资产处置有关事项的请示;关于盘活“三资”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关于复兴街087号002栋、复兴街085号001栋共6套住宅市场价值评估报告的核准批复;关于雨花区下麻园湾007栋住宅市场价值评估报告的核准批复;关于望月湖文明小区6片月宫街51号车库市场价值评估报告的核准批复;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长沙市财政局 | ||||||
批准文号 | 资产(2019)45号;长财资产(2019)70号;长财资产(2019)73号;长财资产(2019)68号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特别提示: 1、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物的质量、使用性能、瑕疵进行充分了解,一旦报名成功则视同对标的物价值及使用功能等予以认可,成交后,因标的物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注: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写本表。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 | ||||||
人民币单位:元 | ||||||
序号 | 建筑物 名称 | 地 址 | 权证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评估现值 | 备 注(保证金) |
1 | 麻园湾综合楼 | 下麻园湾第007栋 | 长房权证雨花字第00562588号 | 171.88 | 2030300 | 200000 |
2
| 复兴街601房 | 复兴街085号第001栋601号房(实勘门牌号为复兴街79号602号房) | 长房权证芙蓉字第709088217号 | 70.38 | 500400 | 50000 |
复兴街办公用房 | 复兴街087号002栋202号房(实勘门牌号为复兴街83号302号房) | 长房权证芙蓉字第00023756号 | 82.6 | 593100 | 60000 | |
复兴街087号002栋602号房(实勘门牌号为复兴街83号702号房) | 长房权证芙蓉字第00023756号 | 82.6 | 575400 | 60000 | ||
复兴街087号002栋701号房(实勘门牌号为复兴街83号801号房) | 长房权证芙蓉字第00023756号 | 116.4 | 810400 | 90000 | ||
复兴街087号002栋702号房(实勘门牌号为复兴街83号802号房) | 长房权证芙蓉字第00023756号 | 82.6 | 575100 | 60000 | ||
复兴街087号002栋703号房(实勘门牌号为复兴街83号803号房) | 长房权证芙蓉字第00023756号 | 126.61 | 881500 | 90000 | ||
3 | 望月湖车库 | 望月湖六片(实勘为长沙市岳麓区望月湖文明小区六片月宫街51号) | 长房权西自字第004952号 | 70.42 | 685700 | 80000 |
总 计 | 6651900 | 690000 |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或分期( )(√或╳) |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 保证金额详情见表三---转让标的明细清单 到交易中心的指定账户(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 00135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若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功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交易中心的资金结算帐户。如投资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 |||||||
对 受 让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须在挂牌或拍卖公告公布的报名截止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 保证金额详情见表三----转让标的明细清单 到交易中心的指定账户(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 00135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
|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拍卖( √ )招投标(综合评审)( );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签约。 | ||||||
项目联系(监督)人 | 电话 |
拍卖规则与竞买注意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行业标准和拍卖交易惯例,制定本场拍卖会《拍卖规则与竞买注意事项》如下:
1、竞买人须经过拍卖人的资格审核,填写竞买登记表,交纳足额的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以下统称保证金。8个标的的保证金金额见附表三转让标的明细清单所示)后方可参加竞买,拍卖会结束后分别由拍卖人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息退还未违约及未成交者所交保证金。
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表明已全部了解本《拍卖规则与竞买注意事项》,接受本《拍卖规则与竞买注意事项》的全部条款的约束,承担《拍卖规则与竞买注意事项》中约定的有关义务。
3、竞买人竞买前应认真咨询、查看标的,拍后不得反悔。未咨询、查看标的而参加竞买者,责任自负。
4、本次拍卖会的拍卖标的为:长沙市雨花区下麻园湾等共8个标的(标的详情见标的简介)详情请见《标的简介与特别说明》及相关附属资料。拍卖时以竞买人所视标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委托人提供的标的所有信息以及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评价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代表拍卖人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的担保和承诺。
本次拍卖会的拍卖标的约定使用有保留价(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起拍价和增价幅度由拍卖师现场决定并当场宣布。拍卖师可依据竞价情况随时调整增价幅度、裁判和处理拍卖中的争议,直至中止拍卖。
6、竞买人请保管好应价号牌,不得随意转让,拍卖师只依据号牌报价。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号牌领取人负责。
7、竞买人竞价时可以采用无声应价和有声报价相结合的方式,因此竞买人举牌示意或口头叫价均可。无声应价时每次举牌表示递增一个增价幅度,有声报价时竞买人可不受增价幅度的限制,以增价幅度的整倍数自由叫价。口头叫价需同时举牌,无号牌叫价无效。
8、竞买人一旦举牌应价或口头报价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反悔、撤回。除非其他竞买人有更高的应价或报价时,该应价或报价才丧失约束力。
竞买时,拍卖师对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或报价采用三声报价制。当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或报价已达到或超过底价,并为拍卖师所接受且无其他竞买人再加价时,拍卖师以落槌方式表示成交。落槌前竞买人举牌应价或口头报价有效,落槌后无效。
10、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签署《拍卖笔录》、《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与《拍卖成交确认书》是对拍卖成交的书面确认,不影响拍卖已成交的法律效力,两份文书共同构成一份完整的竞价买受合同。买受人成交后不得反悔,若有反悔,除所付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承担其法律责任。
11、成交后买受人所交的保证金不退,抵扣标的成交价款付至委托人账上。
12、拍卖人向竞买人所作的《标的简介与特别说明》,以及竞买人与拍卖人双方签订的《竞买协议》,亦为本《拍卖规则与竞买注意事项》组成部分。
请遵守场内秩序,注意文明礼貌。竞买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竞价,不得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胁迫他人竞价,违者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以上内容本人(本单位)已全部认可,并承诺按此文件内容履行竞买人、买受人义务,特签字盖章确认如下:
标的简介与特别说明
标的简介
标的名称:
标的1:长沙市雨花区下麻园湾第007栋全部住宅用途综合楼
标的2:长沙市芙蓉区复兴街087号002栋202、602、701、702、 703房(实勘门牌号为复兴街83号302、702、801、802、803号)和复兴街085号第001栋601号房(实勘门牌号为复兴街79号602号)
标的3:长沙市西区望月湖(实勘地址是长沙市岳麓区望月湖文明小区六片月宫街51号)车库
标的1简介:产权人长沙市机关事务局单独所有的位于长沙市雨花区下麻园湾 第007栋全部住宅用途房产地(包含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室内装饰装修);标的建筑物总层数为2层,转让标的为1-2层;建筑面积171.88M2;用途为住宅;建筑年代为1985年,混合结构;房屋权证号:长房权证雨花字第00562588号,土地使用权证证号:长国用(2008)第042526号,土地类型为划拨地,标的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六通”,土地平整。
标的2简介:标的长沙市芙蓉区复兴街087号002栋202、602、701、702、 703房(实勘门牌号为复兴街83号302、702、801、802、803号)共5套住宅房地产;标的总层数为7层(实勘为8层,含架空层),标的所在楼层为3、7和层,权证号码为00023756,权利人为长沙市国土管理局芙蓉分局;总建筑面积490.81M2,产权面积为906.31M2,分摊面积为51.36 M2,建筑结构为混合结构。
长沙市芙蓉区复兴街085号第001栋601号房(实勘门牌号为复兴街79号602号),标的总层数为7层,标的所在楼层为6楼,权证号码为709088217,权利人为长沙市国土管理局芙蓉分局,产权面积70.38M2,分摊面积3.2 M2,建筑结构为混合结构。
(注:通过评估公司查询得知,标的2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标的3简介:产权人长沙市审计局位于长沙市西区望月湖(实勘地址是长沙市岳麓区望月湖文明小区六片月宫街51号)车库;房屋所有权证号码为长房权西自字第004952号,建筑面积为70.42 M2,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岳麓国用(1997)字第4230034号,证载用地面积为103.25 M2,设计用途为车库,现作为门面出租,土地性质为划拨。
特别说明
本次拍卖共有8个标的,简单装修,除标的3车库正在使用权中,其余两个标的均为空置状态;建筑年代和使用时间较长,标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墙面、地面、门窗等存在不同程度的破损及霉变等显性瑕疵,以及水、电、气等不可穷尽描述的隐性瑕疵,同时,所有标的土地性质均为划拨地,房屋依其现状拍卖。
1、本场拍卖会各位竞买人已办理竞买手续参加竞买,视作已对标的进行了仔细查勘,并对标的的有效性、合法性已无异议,完全接受标的的质量和权属现状,标的已依法进行展示。
2、委托人、拍卖人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但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现状和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产权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如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竞买人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及进行标的资产交接。
3、拍卖人提供的图片、建筑面积、标的介绍等仅供参考,不代表拍卖人及委托人的承诺,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变更成交价格。
4、本次拍卖标的办理产权过户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由交易中心提供标准)、各项税费、土地出让金等的缴纳,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行政规章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支付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由交易中心将成交款项支付给委托方。委托方收齐价款后十个工作日内与买受人办理房产交付手续。
以上内容本人(本单位)已全部认可,并承诺按此文件内容履行竞买人、买受人义务,特签字盖章确认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