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行将于2020年10月15日(星期四)下午15:00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拍卖厅举行旧机动车拍卖会。标的数量共计25台,标的包括丰田、捷达等品牌车辆。标的展示、咨询、竞买登记报名时间为10月12日-10月13日下午16:00止。标的展示地:长沙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停车坪。
有意竞买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竞买保证金[伍仟元/标的(辆)];如有意竞买多个拍卖标的,需在报名时缴纳对应份数的保证金;保证金需在2020年10月13日下午16:00分前款到帐为准)进帐单,前往长沙市岳麓区恒晟商厦C座3楼(市政府二办北侧)办理竞买申请登记手续。保证金交款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 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 00160;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缴款转账时请备注竞买人姓名)。
(请登陆http://csggzy.cn/了解详情)。
咨询电话:长沙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13874931790
指导电话:长沙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0731-84423335看样联系电话:18570618881
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长沙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25台旧机动车 | ||||
项目编号 | YPG2020SWZC002 | |||||
挂牌价格 | 520100元(每辆车挂牌价格详见表三)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年9月22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0年10月10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 / 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
表二 转让方简况 | ||||||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长沙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
住所 (地址) | 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412号 | |||||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91430100183861646H | 单位性质 | / | |||
所属行业 | 出租车客运 | 预算形式 | / | |||
企业组织形式 | 有限责任公司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
注册资本 | 肆仟万元 | 主管部门 | / | |||
法定代表人 | 何托林 | 主要负责人 | / |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关于开展无障碍出租车下线处置及资产评估相关工作的请示》长租字[2020]25号文件(5台无障碍车); 《长沙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会议纪要-会议纪要[2020]16号》(9台); 《关于拍卖处置我司公务(生产)车辆的请示》(9台); 《长沙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会议纪要-会议纪要[2020]20号》(11台); 《关于拍卖处置网约车中心服务车辆的请示》长租字[2020]43号文件(11台);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长沙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关于同意对5台无障碍出租车进行处置的批复》长交投发[2020]18号; 《关于同意对9台公务(生产)车辆处置的批复》长交投发[2020]55号; 《关于同意处置11台服务车辆的批复》长交投发[2020]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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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一)本次处置的所有车辆以每辆车为转让标的,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现状转让和交接。 特别提示:1、由于部分车辆停放时间较久,可能存在车胎漏气、无法启动、油料不足或因机器损坏已无法行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若存在以上问题或车辆参数等数据有出入,车辆不予退换,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2、车辆详细情况描述请查阅《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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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写本表。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车辆
人民币单位:元
序号 | 车辆型号 | 颜色 | 车牌 号码 | 购买 年月 | 原值 | 评估 现值 | 备注 |
1 | 本田雅阁 | 黑 | 湘A7S21D | 2008年7月 | 207800 | 28000.00 | |
2 | 本田雅阁 | 灰 | 湘AJ411W | 2010年2月 | 207800 | 27100.00 | |
3 | 丰田皇冠 | 黑 | 湘A7L09Z | 2006年12月 | 371600 | 26200.00 | |
4 | 丰田皇冠 | 黑 | 湘AF75X2 | 2009年11月 | 371600 | 43200.00 | |
5 | 丰田凯美瑞 | 黑 | 湘A7L91D | 2011年4月 | 202200 | 42200.00 | |
6 | 丰田凯美瑞 | 黑 | 湘AN770T | 2011年4月 | 202200 | 39200.00 | |
7 | 丰田凯美瑞 | 黑 | 湘AJ224M | 2011年4月 | 202200 | 31100.00 | |
8 | 丰田凯美瑞 | 黑 | 湘AE72Q2 | 2008年10月 | 202200 | 28100.00 | |
9 | 丰田凯美瑞 | 黑 | 湘AS66K6 | 2008年2月 | 202200 | 23100.00 | |
10 | 丰田凯美瑞 | 黑 | 湘AF63Q3 | 2010年3月 | 202200 | 39200.00 | |
11 | 日产天籁 | 黑 | 湘A7L13D | 2011年1月 | 217500 | 38200.00 | |
12 | 捷达牌 | 灰 | 湘A3LD26 | 2010年1月 | 76805.31 | 2304.16 | |
13 | 捷达牌 | 灰 | 湘A3LD48 | 2010年1月 | 76805.31 | 2304.16 | |
14 | 捷达牌 | 灰 | 湘A3LD59 | 2010年1月 | 76805.31 | 2304.16 | |
15 | 捷达牌 | 灰 | 湘A3LD70 | 2010年1月 | 76805.31 | 2304.16 | |
16 | 大众牌 | 白 | 湘A3LD84 | 2013年4月 | 84495.58 | 6759.65 | |
17 | 捷达牌 | 白 | 湘A3LD97 | 2010年6月 | 76805.31 | 1536.11 | |
18 | 捷达牌 | 白 | 湘A4LD32 | 2011年12月 | 76805.31 | 3840.27 | |
19 | 捷达牌 | 白 | 湘A4LD82 | 2011年12月 | 76805.31 | 4608.32 | |
20 | 大众牌 | 白 | 湘A4LD90 | 2013年4月 | 84495.58 | 5914.69 | |
21 | 英伦牌 | 蓝 | 湘AT0257 | 2013年6月 | 183008.85 | 25621.24 | 无障碍出租车 |
22 | 英伦牌 | 蓝 | 湘AT0258 | 2013年6月 | 183008.85 | 25621.24 | 无障碍出租车 |
23 | 英伦牌 | 蓝 | 湘AT0259 | 2013年6月 | 183008.85 | 23791.15 | 无障碍出租车 |
24 | 英伦牌 | 蓝 | 湘AT0260 | 2013年6月 | 183008.85 | 21961.06 | 无障碍出租车 |
25 | 英伦牌 | 蓝 | 湘AT0261 | 2013年6月 | 183008.85 | 25621.24 | 无障碍出租车 |
合计 | 4211172.58 | 520100.00 |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或分期( )(√或╳) |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0.5万元/标的(辆)到交易中心的指定账户(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 00160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若转让成交,交易保证金转为车辆履约保证金,买受人凭车辆过户后的资料到拍卖行办理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手续;若未能成功买受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交易中心的资金结算帐户。如投资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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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受 让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 )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或╳)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须在挂牌或拍卖公告公布的报名截止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 0.5万元到交易中心的指定账户(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 00160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
4、买受人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应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支付竞买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文件】。交易服务费由委托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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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拍卖( √ )招投标(综合评审)( );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签约。 | ||||||
项目联系(监督)人 | 电话 |
拍 卖 规 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法律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次拍卖规则如下:
一、竞买人须经过资格审核登记、预交竞买保证金,领取号牌入场。
二、竞买人领取拍卖会资料进入拍卖会场,即表明本人了解本次拍卖会资料的全部内容(本资料内容包括“拍卖规则”、“竞买须知”、“特别说明及瑕疵告知”“标的清单”、“承诺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并将相关问题咨询完毕,同意履行其全部条款、承担相关义务。
三、拍卖标的以有保留价的增价方式进行拍卖,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竞买人即可举牌应价。竞买人一经举牌应价即不可撤回,如有更高的价位出现时,前一价位即自行失效。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当拍卖师三次宣读拍卖标的的最高应价而无人加价时,以击槌方式表示成交(不到底价的除外)。
四、拍卖会实施现场,拍卖师将依法行使下列权利:
1、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决定公布或不公布标的的保留价;
2、决定拍卖方式或根据现场情况改变拍卖方式;
3、决定加价幅度或根据现场情况改变加价幅度;
4、纠正所有当事人的明显失误(口误、笔误、手误等)。维护现场正常竞价秩序。
五、竞买人每次举牌表示递增一个加价幅度,加价幅度由拍卖师当场宣布。口头加价须按加价幅度递增并同时举牌,无号牌叫价无效。
六、请遵守场内秩序,注意文明礼貌。
竞 买 须 知
一、拍卖标的以现存状况为准,标的相关数据均来源于委托人及提供的评估报告,本行人员对其所作的介绍、评价、预测等仅供参考,不代表本行的担保。
二、竞买人竞买前应认真咨询、查看标的,拍后无悔。未咨询、查看标的而参加竞买者,责任自负。
三、《竞买申请登记表》的登记人、举牌应价人及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应是同一自然人或法人,否则,按照拍卖会现场拍卖师只以牌号而不以举牌人为准的行业惯例将由竞买申请登记人承担相应的后果。
四、本次拍卖会,共计25项拍卖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个工作日内按成交价款的5%向拍卖人付清全部佣金(佣金付至长沙市拍卖行有限公司帐户,户 名:长沙市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长沙银行开福支行;账号:800295401709014)。(一块号牌只能竞买成交一个标的,拍卖成交后,本行工作人员将收回成交号牌)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成交价款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 00160;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注:拍卖成交后,根据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规定【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文件】,每宗交易买受人需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足额交付交易服务费,交费地点: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2号窗口。
六、机动车辆过户时按交警车管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于标的未载明的(相关证件、手续和欠费及违章处罚等)或瑕疵情况不详的,由买受人承担其风险责任,买受人需承担补证、清缴欠费、消除违章等责任及费用。拍卖成交,提取标的前买受人须签署《承诺书》并履行其义务。
七、除拍卖人故意以外的其他原因致使买受人不能取得标的或无法完成标的权属转移过户时,拍卖人将协助买受人完成标的收回及价款退还事宜,并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如修理、运输、保管费用及人工费用等)。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签署《拍卖笔录》、《拍卖成交确认书》、《承诺书》,不得反悔, 其竞买保证金自行转作车辆履约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竞买人报名时填写的指定账户。
九、如竞买登记人未履行《竞买须知》中四、五、六、八款之约定者,视同竞买登记人违约,其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原标的由拍卖人收回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条款处理。
十、买受人凭佣金及价款支付凭证(成交确认书提货联)前往委托人处办理提车手续。在完成车辆过户手续后,凭保证金收款凭据、机动车登记证书、过户后新的车辆行驶证(验看原件留复印件)至本行办理退还保证金(无息)的相关手续。
十一、敬请竞买人认真考虑拍卖风险,谨慎竞买。
特别说明及瑕疵告知
一、拍卖会开始前,标的已分别以网络和现场方式进行展示。竞买人竞买前应认真咨询、查看标的实物,拍后不得反悔。未咨询、查看标的而参加竞买者,责任自负。拍卖标的详情请参考相关车辆信息或见《拍卖标的清单》,拍卖时以竞买人所视标的实物现状为准。
二、本场拍卖会各位竞买人已办理竞买手续参加竞买,视作对标的的有效性、合法性已无异议,完全接受标的的质量和权属现状,标的已依法进行展示。
三、拍卖车辆可能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外观损坏、电瓶无电、无法启动、轮胎无气、发动机大修等显性瑕疵,且不可避免的还可能存在某些隐性瑕疵(如发动机号与资料不符、发动机或车架号模糊等)。车辆以竞买人所视现状拍卖,拍卖人已履行瑕疵告知义务,故不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成交车辆确因委托人不能提供可供过户的合法、完整资料及手续档案问题造成无法过户的,委托人、拍卖人将收回该车辆并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息退还买受人的成交价款,委托人、拍卖人及买受人三方之间不承担违约责任,且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买受人买受车辆后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五 、拍卖车辆的牌照全部由交警部门收回,买受人不得使用原车辆牌照。
六、买受人付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成交价款、过户费用及其他费用后,由拍卖人向买受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将由委托人将标的车辆移交给买受人。
七、根据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暂停黄标车环保检测的通告》(长环委办函﹝2017﹞149号),自2017年7月28日起,对持有湘A牌照的黄标车(尾气排放水平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暂停环保检测。即指黄标车不再进行环保检测;将不会通过年检年审;不能购买保险;车辆面临扣车并处罚的风险。本场拍卖会所有拍卖车辆未核实是否为黄标车,请竞买人参拍前自行确定且谨慎参拍,一旦竞拍成功后发现车辆为黄标车,不能以此为由退车,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和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八、竞买人如打算将车辆外迁至本人户籍地或其他地区,应在竞买前自行核实迁入地车管部门规定,确定可以过户后再参加竞买。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车辆需外迁落户,无论是买受人自行提档还是委托中介机构提档,买受人都必须在拍卖前自行到车辆档案拟迁入地交警车管部门核实车辆是否可以提档入籍。买受人未经查实,车辆成交后拟迁入地交警车管部门不同意入籍上牌的,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取消交易和退款,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车辆中如有限制转籍、不得提档外迁的车辆,竞买人必须具有该车辆牌照所在地户籍或居住证,方能参加竞买。竞买人不符合要求参加竞买的,成交后如车辆不能转籍入户的,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取消交易和退款。
九、买受人提取车辆后所发生一切风险和责任事故,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过户未完成之前,买受人不得对车辆的现状进行任何改动,如因私自改动、维修而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将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
十、拍卖人将已知的相关车辆信息参数、技术状况、瑕疵等在车辆详情页面分别以文字、图片等方式进行公示,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力求公示的信息及描述真实、准确,但除非特别声明,拍卖人不对车辆实际行驶里程、车辆质量进行任何形式的担保。同时基于二手机动车的特性,以及《拍卖法》相关规定和行业惯例,拍卖人不对公示内容之外的标的的显性和隐性瑕疵承担未完全披露的瑕疵担保责任。
十一、拍卖人提供的车辆所有信息以及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评价、预测等,主要取自于委托人提供的《评估报告书》或资料中的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拍卖人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的担保和承诺。拍卖人、委托人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均不对拍卖车辆的质量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亦不对标的的显性和隐性瑕疵承担未完全披露的瑕疵担保责任。未经委托人同意,不接受任何退车要求。
机动车买受人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长沙市拍卖行有限公司2020年10月15日下午15时举办的旧机动车拍卖会,依照拍卖人的规定,办理了竞买登记手续。了解和接受拍卖资料的全部内容(本资料内容包括“拍卖规则”、“竞买须知”、“特别说明及瑕疵告知”“标的清单”、“承诺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
现本人成功买受到标的湘A 旧机动车,依据拍卖前的约定,本人特承诺如下:1、标的在拍卖资料中未注明或载明不详的相关手续、证件及违章处罚和欠费(税)情况,由本人承担补证、清缴欠费、消除违章等责任及费用。2、标的实物移交后,对因动用标的而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3、同意将竞买保证金转作过户保证金,如30日内未完成过户手续愿支付每天壹佰元的违约金。
买受人:
2020年10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