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我司将于2020年5月8日
(星期五)15时00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拍卖厅按现状拍卖“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88号天健芙蓉盛世花园1-4号栋711房”,房屋及土地两证齐全,住宅,建筑面积136.47平方米,起拍价127.04万元。
标的即日起在坐落地展示。请意向竞买人于5月7日16时前(以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足额支付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于5月6日-5月7日17时前持本人有效证件及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等资料至长沙市八一路20号日出东方708室(湖南永达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保证金交款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 00096;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缴款转账时请备注竞买人姓名及标的名称)。
拍卖标的属于长沙市限购区域内商品住房范畴,意向竞买人请自行详细了解限购政策文件,确保具有相应的购房资格。
详情请登陆: http://fwpt.csggzy.cn/
咨询电话:湖南永达拍卖有限公司:0731-82827709
蒋先生:13677355816
湖南永达拍卖有限公司
国有股权转让、国有资产转让再次挂牌申请表
人民币单位:万元
标的名称 |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88号天健芙蓉盛世花园1-4号栋711房产 | |
前次挂牌 | 再次挂牌 | |
挂牌编号 | CSCQ2020001-007 | CSCQ2020090 |
挂牌时间 | 自2020年1月6日 至2020年3月 12日 | 自2020年4月 20日 至2020年5月 6日 |
挂牌价格 | 127.04万元 | 127.04万元 |
交易条件 | 1、本标的以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置,以标的评估价作为底价,不再另设底价。具体金额详见《竞买须知》。 2、竞买保证金为30万元/套。意向受让方应在保证金交付截止日前将竞买保证金支付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指定账户(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若拍卖成交,则竞买保证金充抵成交价款;若未能成交,则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3、经拍卖师敲槌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拍卖人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剩余成交价款全额汇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交纳交易服务费,办理结算手续,其中交易服务费依据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文件执行,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拍卖成交或标的受让终止并被取消其受让方资格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由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的全部交易服务费和本应由转让方向拍卖人支付的拍卖佣金之后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该拍卖标的再次拍卖成交价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的差额由违约受让方承担: (1)受让方逾期或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 (2)受让方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受让方未按《竞买须知》及相关约定如期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4)因受让方原因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产权交易合同》终止的。 5、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拍卖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6、具体要求详见《竞买须知》、《产权交易合同》等拍卖文件相关条款。
| 1、本标的以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置,以标的评估价作为底价,不再另设底价。具体金额详见《竞买须知》。 2、竞买保证金为30万元/套。意向受让方应在保证金交付截止日前将竞买保证金支付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指定账户(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 00096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若拍卖成交,则竞买保证金充抵成交价款;若未能成交,则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3、经拍卖师敲槌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拍卖人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剩余成交价款全额汇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交纳交易服务费,办理结算手续,其中交易服务费依据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文件执行,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拍卖成交或标的受让终止并被取消其受让方资格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由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的全部交易服务费和本应由转让方向拍卖人支付的拍卖佣金之后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该拍卖标的再次拍卖成交价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的差额由违约受让方承担: (1)受让方逾期或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 (2)受让方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受让方未按《竞买须知》及相关约定如期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4)因受让方原因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产权交易合同》终止的。 5、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拍卖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6、具体要求详见《竞买须知》、《产权交易合同》等拍卖文件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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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受让方 的资格要求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或╳) 2、意向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的,须具有《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75号)文件所要求的购房资格。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或╳) 2、意向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的,须具有《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75号)文件所要求的购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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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披 露的事项 | ||
本转让方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再次挂牌申请,并且承诺:本转让方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本项目其他内容及本转让方的相关承诺均不作任何变更。
转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