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浏阳河路、涂家冲等23项门面(房屋)三年期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6-23 浏览量: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0年7月9日(星期四)下午2点整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举行门面(房屋)三年期租赁权拍卖会(公告期自6月23日至7月7日止,10个工作日)。标的为长沙市浏阳河路、涂家冲等23项门面(房屋)三年期租赁权。有意竞买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竞买保证金(2万元/项)进帐单(以款到账时间为准),前往我公司(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新领地大厦17A楼)办理竞买申请登记手续。竞买保证金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 00111;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缴款转账时请备注竞买人姓名)。竞买申请登记时间为 7月6日至7月7日10:00-16:00截止。门面(房屋)展示地为门面(房屋)坐落地。
详情请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csggzy.changsha.gov.cn/ 、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scqjy.com.cn、长沙拍卖网官网:http://www.changshapm.com/
咨询电话: 长沙市土地拍卖有限公司:0731-88707650 、15084900669
长沙市土地拍卖有限公司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长沙市浏阳河路、涂家冲等23项门面(房屋)三年期租赁权 | |||||
项目编号 | CSCQ2020125 | ||||||
挂牌租金 | 147.96 万元/首年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 年 6 月 23 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0 年 7 月 7 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同意延期 / 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
表二 租赁方简况 | |||||||
租 赁 方 基 本 情 况 | 租赁方名称 | 长沙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 | |||||
住所 (地址) | 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189号
| ||||||
企业单位填写 | 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单位性质 | 事业单位 | |||||
所属行业 | 预算形式 | 自收自支, | |||||
企业组织形式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124301001838511149 |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管部门 | 长沙市财政局 |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负责人 | 黄 晖 |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关于申请核准2019年租赁到期门面招租底价的请示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长沙市财政局 | ||||||
批准文号 | 长财资产(2020)14号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23项门面和房屋中有6项没有提供房屋产权证(有长沙市财政局划拨批文);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交清成交款项后与委托方签订《房屋(门面)租赁合同》,标的对象由委托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移交给买受人。
|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人民币单位:元
建筑物(构筑物)名称 | 地理位置 | 权证号 | 装修等级 | 室内设施 | 评估情况 | |||
面 积 (平方米) | 出租年限 (年) | 评估价值 | 评估租金 | |||||
白沙路251号(金井名茶) | / | 38 | 3 | 40200 | ||||
韶山北路286号 | / | 40 | 3 | 74500 | ||||
蔡锷中路188号一楼部分场地 | 长房权证芙蓉字 第00264287号 | 215 | 3 | 387700 | ||||
韭菜园237号 | / | 4 | 3 | 7000 | ||||
韭菜园235号 | / | 18 | 3 | 24300 | ||||
浏阳河路附23号一楼1号(新河路) | 长房权证北自字 第007871号 | 32 | 3 | 18700 | ||||
浏阳河路附23号一楼2号(新河路) | 长房权证北自字 第007871号 | 16.6 | 3 | 13000 | ||||
浏阳河路附23号一楼3号(新河路) | 长房权证北自字 第007871号 | 16.6 | 3 | 13000 | ||||
浏阳河路附23号一楼4号(新河路) | 长房权证北自字 第007871号 | 16.6 | 3 | 13000 | ||||
浏阳河路附23号一楼5号(新河路) | 长房权证北自字 第007871号 | 16.6 | 3 | 13000 | ||||
浏阳河路附23号一楼6号(新河路) | 长房权证北自字 第007871号 | 16.6 | 3 | 13000 | ||||
浏阳河路附23号一楼7号(新河路) | 长房权证北自字 第007871号 | 16.6 | 3 | 13600 | ||||
浏阳河路附23号一楼8号(新河路) | 长房权证北自字 第007871号 | 16.6 | 3 | 13600 | ||||
浏阳河路附23号一楼9号门面(新河路) | 长房权证北自字 第007871号 | 16.6 | 3 | 14200 | ||||
浏阳河路附23号一楼10号门面(新河路) | 长房权证北自字 第007871号 | 16.6 | 3 | 14200 | ||||
浏阳河路附23号一楼11号(新河路) | 长房权证北自字 第007871号 | 10 | 3 | 11700 | ||||
浏阳河路附23号一楼12号(新河路) | 长房权证北自字 第007871号 | 9.9 | 3 | 11600 | ||||
浏阳河路附23号一楼13号(新河路) | 长房权证北自字 第007871号 | 8.9 | 3 | 10400 | ||||
远大路附1号千喜华城1011号 | / | 190.2 | 3 | 70800 | ||||
雨花区五一村(紫薇路) | / | 455.7 | 3 | 118100 | ||||
桔园小区7片综合楼2号楼101(桔园路269-273号) | 长房权证雨花字 第00324347号 | 582 | 3 | 136000 | ||||
涂家冲21-22栋南向001号 | 长房权证天心字 第00341187号 | 1189 | 3 | 373200 | ||||
涂家冲18栋101底层 | 长房权证天心字 第00488324号 | 218 | 3 | 74800 | ||||
合 计 | 3160.10 | 1479600 | ||||||
标的物概况 | 1、23项门面(房屋)原租赁均到期。 2、23项门面(房屋)均无经营项目上的限制。 |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或分期( √ )(√或╳) | ||||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应支付交易保证金 2 万元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 00111;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若租赁承租成交,在《产权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帐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房屋(门面)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 ||||||
对 承 租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
4、
| |||||
交 易 方 式 | 拍卖。 | |||||
项目联系(指导)人 | 联交所 联系人 | 乐拍 | 电话 | 15084900669 | ||
产交服 务中心 | 刘 畅 | 0731—84423335 |
拍 卖 规 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合同法》等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次拍卖规则如下:
一、竞买人须签署《竞买申请承诺书》,接受《房屋(门面)租赁合同》全部内容,经过资格审核登记、预交竞买保证金,领取号牌入场。竞买人逾期未参加拍卖会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竞买人领取拍卖会资料进入拍卖会场,即表明本人了解本次拍卖会资料的全部内容(包括“拍卖规则”、“竞买须知”、“标的说明”、“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房屋(门面)租赁合同”等),并将相关问题咨询完毕,同意履行其全部条款、承担相关义务。
三、《竞买申请登记表》的登记人、举牌应价人及签订《拍卖笔录》、《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房屋(门面)租赁合同》应是同一自然人或法人,否则,按照拍卖会现场拍卖师只以牌号而不以举牌人为准的行业惯例将由竞买申请登记人承担相应的后果。
四、拍卖标的以增价的拍卖方式进行拍卖,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竞买人即可举牌应价。竞买人一经举牌应价即不可撤回,如有更高的价位出现时,前一价位即自行失效。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当拍卖师三次宣读拍卖标的的最高应价而无人加价时,以击槌方式表示成交(不到底价的除外)。
五、拍卖会实施现场,拍卖师将依法行使下列权利:
1、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决定公布或不公布标的的保留价;
2、决定拍卖方式或根据现场情况改变拍卖方式;
3、决定加价幅度或根据现场情况改变加价幅度;
4、纠正所有当事人的明显失误(口误、笔误、手误等),维护现场正常竞价秩序。
六、竞买人每次举牌表示递增(或递减)一个竞价幅度,竞价幅度由拍卖师当场宣布,口头报价须按竞价幅度递增并同时举牌,无号牌叫价无效。
七、请遵守场内秩序,注意文明礼貌。
竞 买 须 知
一、本次租赁的门面(房屋)以现存状况为准,相关数据均来源于评估报告书或委托人,本行工作人员对其所作的介绍、评价、预测等仅供参考,均不代表本行的担保。
二、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认真咨询、实地查勘,了解并接受《房屋(门面)租赁合同》的全部内容,拍后无悔。未咨询、或未实地查勘而参加竞买者,责任自负。
三、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申请登记前需填写《竞买申请承诺书》,承诺已经了解标的情况及瑕疵,接受《房屋(门面)租赁合同》的全部内容。享有优先租赁权者,需在竞买申请时提供经委托人确认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的证明。
四、《竞买申请登记表》的登记人依法享有自由竞价的权利,如竞买人恶意举牌扰乱会场,拍卖人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
五、一块号牌只能竞买成交一个标的,拍卖成交后,本行工作人员将收回成交号牌。买受人应当场签署《拍卖笔录》和《拍卖成交确认书》。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指定帐户(户名:长沙市长信投资管理公司;账号:800120839711010;开户行:长沙银行营业部)缴清首季度租金(即拍卖成交价款的四分之一金额),并与委托人签订《房屋(门面)租赁合同》,依照租赁合同履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房屋(门面)租赁合同》后,由委托人负责交付门面(房屋),非拍卖人的原因致使买受人不能取得标的时,由买受人与委托人协商解决,买受人自愿不追究拍卖人的任何责任和费用。
八、门面(房屋)交付前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委托人负责,交付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门前三包卫生费、工商管理费、综合治理、城管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及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拍卖成交后,门面(房屋)的面积以最终颁发的权证面积或委托人提供的评估面积为准,门面(房屋)的实际面积不影响拍卖成交的结果,买受人不得以面积误差为由要求拍卖人和委托人承担多退少补租金的责任。因门面(房屋)使用界限、位置、面积与原产权登记不一致等因素,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
十、买受人在租赁合同期内,委托人发现买受人转租、转让或转借门面(房屋),没有实际经营的,视同违约,租赁押金不予退还,委托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门面,同时将其列入黑名单,取消其再次参与招租竞买的资格。
十一、买受人在租赁合同期内,应当合法经营,不得破坏门面(房屋)的整体结构或妨碍其他经营者正常经营,否则,委托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如果对门面(房屋)进行装修、改良应当经过委托人同意。租赁期满装修或改良后的附着物无法拆除或拆除后将损害门面结构、质量和美观的,承诺此附着物无条件归委托人所有。
十二、如竞买申请登记人未履行本须知中五、六条款之约定,视同竞买登记人违约,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原标的由拍卖人收回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条款处理。
十三、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将在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由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额无息返还。
十四、敬请竞买人认真考虑拍卖风险,谨慎竞买。
友情链接
主办单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咨询电话:0731-89938899  
备案序号:湘ICP备16010679号    网站标识码:4301000058湘    公网安备号:43010402000432   技术支持: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