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号路(京港澳东辅道-潭白北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19年12月3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特别提醒: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款第6条规定:“(1)招标人有权在投标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等情况进行审查复核,若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或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同时,视其情节轻重处以没收部分或全部投标保证金,且禁止参与我司项目投标(最多三年)的处罚,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注意事项: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对照招标文件的资格后审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的编制、标识、密封、递交,开标、验证等相关规定,认真仔细做好项目备标工作,以避免出现无谓废标的情况。
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自2019年8月1日开始人工工资执行(湘建价[2019]130号文),5号路(京港澳东辅道-潭白北路)道路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没有此项要求,但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中“ J.2 人工、所有材料(工程设备)、机械用量汇总与单价表”的人工工资有按湘建价〔2017〕165号文计取的,也有按湘建价[2019]130号文计取的(如:综合人工(建筑) 110元/工日 综合人工(市政)110元/工日 综合人工(市政) 100元/工日 机上人工 100元/工日)。请问在投标报价编制过程中人工工资统一按(湘建价〔2017〕165号文)取费,还是按新颁布费(湘建价[2019]130号文)取费?
答: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中的人工工资按湘建价[2019]130号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