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0年7月7日(含)17:00”,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0年7月23日9时00分”。
2、原招标文件合同中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19.结算 19.1竣工结算申请修改为“19.结算 19.1竣工结算申请 咨询人在完成招标代理后,即单个EPC项目发出中标通知书且招标备案资料合格后7天内提交招标代理结算资料办理结算。咨询人完成施工方提交的预算审核,并经长沙经开区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7天内可提交概算审核费、模拟清单编制费、预算审核费结算资料,办理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7天内咨询人可提交监理结算资料办理结算。咨询人完成施工方提交的结算审核并经长沙经开区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7天内提交结算审核资料办理结算。 ”
3、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1投标报价增加“监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概算审核费、模拟清单编制费、预算审核费、结算审核费的投标报价均统一执行投标总价优惠率。投标总价优惠率=(1-投标总价/最高上限总价)*100%。例如:监理费投标价格=监理费最高限价*(1-投标总价优惠率)。投标报价均需保留两位小数点。”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4)全过程工程咨询实施大纲 评分标准设置原则中增加“注:评委自主评议,最终得分=所有评委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5、全过程工程咨询实施大纲采用暗标形式,技术标统一采用仿宋字体,除图纸内、表格内、框图内文字、数字采用5号大小的仿宋字体外,其它文字、数字均采用4号仿宋字体,采用单倍行距,所有文字不得有任何修饰,全套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不得存在空白页,不得存在倒装或反装现象,不得设页眉、页脚,绘图部分不得设图签,不得出现任何能直接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文字和标识。
6、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部分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 的投标报价(注:此处应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1项的要求列出相应格式),”修改为“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总价: (大写), (小写),投标总价优惠率: %,(其中一、监理服务费: ,二、招标代理费: ,三、概算审核费: ,四、模拟清单编制费: ,五、预算审核费: ,六、结算审核费: )”
招标文件以本次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