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高新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装修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高新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装修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资审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7-13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高新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装修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 A4301002020070608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020-430100-70-03-041478
交易分类 建设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高新区
相关公告

高新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装修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资格预审公告的规定时间(2020年 071117:00)截止。现对该项目发布资格预审澄清及答疑文件。

一、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1、项目基本情况修改为:主要建设集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智能人才市场、人才服务窗口、大数据展示中心、人才沙龙空间、人才培训中心、企业孵化营、项目路演厅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和展示中心等。项目总装修建筑面积约4000.7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元。 
2、本项目招标范围修改为:
1)设计部分: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报批报建和后续服务等与本工程所有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修、弱电智能化、照明、卫生间给排水改造、消防管网局部改造、暖通管网局部改造等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施工内容及招标人要求的文化创意及文化施工等相关工作。
3)采购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办公家具等本项目所需材料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3、企业入围工程业绩:
3.4.1本项目投标人须满足下列两项①、②中的一项业绩条件:
1)投标人近 3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80 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业绩。
2)投标人近 3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80 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500万元的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业绩。

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我方为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双方盖章(或签字)外,其他内容能否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盖章即可?
答: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及承诺书(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的承诺书)需联合体双方盖章(或签字)外,其他内容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盖章即可。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解密时间及其他内容不变。

 


页面打印
关注公众号,了解更多交易信息
微信公众号 长按二维码 关注公众号,了解更多
交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