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澄清答疑
浏阳市椒花水库达浒集镇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0年10月9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疑问的回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中要求“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根据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明确:必须招标的的服务类采购限额为100万元。类似业绩要求均不超过100万元,可能不需要走公开招标程序,也无中标通知书,可直接签订合同。故类似业绩认定只需提供合同即可,若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嫌疑,是否可修改为“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答:全过程咨询类业绩、勘察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及勘察负责人类似业绩按照国家标准定为公开招标的项目,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全过程咨询类业绩、勘察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及勘察负责人类似业绩按照国家标准定为非公开招标的项目,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设计类似业绩及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按照国家标准定为公开招标的项目,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设计类似业绩及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按照国家标准定为非公开招标的项目,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 ;类似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二、补充通知
1、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及其他不变。
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全过程咨询类业绩、勘察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及勘察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类似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修改为“类似业绩按照国家标准定为公开招标的项目,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类似业绩按照国家标准定为非公开招标的项目,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类似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设计类似业绩及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类似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的签字时间为准”修改为“类似业绩按照国家标准定为公开招标的项目,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类似业绩按照国家标准定为非公开招标的项目,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类似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3、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浏阳市达浒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