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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北延一期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答疑及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1-28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北延一期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
项目编号 A4301002021011201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018-430105-53-02-036621
交易分类 建设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开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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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北延一期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1117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现对投标人疑问的答复如下:

一、特别提醒及注意事项:

1、特别提醒:招标人有权在投标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等情况进行审查复核,若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或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同时,视其情节轻重处以没收部分或全部投标保证金,且禁止参与我司项目投标(最多三年)的处罚,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注意事项: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对照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递交、开标等相关规定,认真仔细做好项目备标工作,以避免出现无谓废标的情况。

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二、对招标文件的主动澄清:

1、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报价评分标准表”序号34的公式进行修改,具体详见附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 20212259 00 分(北京时间)。

三、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

问题1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3.2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国家测绘总局核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疑问: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对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 是否应调整为“3.2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以及具有国家测绘总局核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答: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2条修改为“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问题2本招标文件控制价清单中支护桩(墙)体水平位移,根据《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工程-建设其他费计费指南(试行)》文件中:第八章 第三方工程监测费价格: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应为25/孔·次,第三方监测工作中,支护桩(墙)体水平位移即深层水平位移监测,而招标控制价清单中费用仅8.5/孔·次,价格远低于实际成本,建议控制价调整为25/孔·次。

答:请查阅《工程建设其他费计费指南(试行)》第180()轨道交通、隧道监测(含综合管廊)中水平位移监测和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的内容。以最终公示的控制价为准。

 

问题3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周期普遍在48个月以上,考虑到轨道交通建设周期较长,故第三方监测项目的招标门槛业绩一般为投标人在近5年内具有类似业绩。本项目第三方监测服务期为42个月,而招标门槛业绩为36个月内具有类似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门槛业绩和计分业绩时间均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

 

问题4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明挖基坑、地下区间及出入长线、高架区间、与车站、区间临近周边环境的监测、高架车站、与停车场内道路基坑及高边坡监测相关监测。若投标人承接的城市轨道交通施工期监测、运营期监测项目包括以上所有监测项目,是否可以作为门槛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门槛业绩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在中国境内至少自行承担一个单项合同金额140万元(含)以上的轨道交通工程(高铁或铁路或城际铁路或地铁或轻轨或磁浮等)第三方监测项目业绩。

本项目计分业绩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在中国境内自行承担的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含)以上的轨道交通工程(高铁或铁路或城际铁路或地铁或轻轨或磁浮等)第三方监测项目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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