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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中学项目工程检测及工程监测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

发布日期: 2021-10-25    浏览量:

项目名称 坪山中学项目工程检测及工程监测
项目编号 A4301002021092302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020-430104-47-01-064761
交易分类 建设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湘江新区
相关公告

坪塘中学项目工程检测及工程监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新发改函〔201883号批准建设,20211019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公告的规定时间〔202010231700〕截止,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4中要求的检测入围业绩,以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2资格要求,具备检测资质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为准。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7检测监测单位实力及信誉评审评分表中“企业综合实力第3项:2017年至2020年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全国性协会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得 6 分,二等奖得 4 分,三等奖得 2 分,最多计 10 分。”中的科学技术进步奖修改为“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

 

二、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

问题1:关于本项目投标人入围及加分业绩: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4.2 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2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测入围业绩;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表7 企业业绩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 3 年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承担过 1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28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测类似业绩。以上入围业绩对投标人主体没约定,而加分业绩中约定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不合理;房屋建筑工程监测类似业绩应该是由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勘察资质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

答:本项目入围业绩和加分业绩中的监测类似业绩,均以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3资格要求,具备勘察资质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为准。

 

问题2:关于本项目评分标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7检测监测单位实力及信誉评审评分表中“评分标准要求:2017 年至 2020 年投标人检测或监测类项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一等奖得 6 分,二等奖得 4 分,三等奖得 2 分,最多计 20 分。”根据”注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该项评分标准均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优秀工程勘察奖项获奖单位只会是有勘察资质的企业具有,而招标公告中已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企业。这个评分项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的要求不合理,有排斥组联合体单位之嫌。

答:本项评分标准中的优秀工程勘察奖项,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均可。

 

问题3:关于本项目评分标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7检测监测单位实力及信誉评审评分表中“评分标准要求:2017 年至 2020 年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全国性协会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得 6 分,二等奖得 4 分,三等奖得 2 分,最多计 10 分。“科学技术进步奖仅是科学技术奖5大奖项之一,获得科学技术奖就能表明投标企业的技术实力,有科学技术奖5大奖项之一是否就应认定为符合加分要求。

答:详见本文件“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第2条。

 

 

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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