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长沙县2022年湘龙片区5条市政道路打捆工程项目勘测、可研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已于2021年12月20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长沙县人民政府网同步发布。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1年12月25日17:00)截止。现对投标人提问回复如下:
1、本项目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暂按EPC模式):含方案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及文本、图纸及概算等;具体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结构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地下综合管线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并满足招标人招标要求;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可研、初设、施工图评审等工作。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及图审、施工招标、技术交底、现场技术服务、验收等配合工作);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服务工作; 问:本项目招标范围的设计阶段为初步设计阶段,为何需要配合施工图评审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及图审、施工招标、技术交底、现场技术服务、验收等配合工作),该服务内容为施工图设计阶段内容,请招标人核对招标范围是否有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资信业绩评分表中要求的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图审报告。本项目设计阶段为初步设计阶段,应结合本项目设计阶段合理设置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建议证明材料修改为初步设计批复。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若图审报告无法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的,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
3、招标公告没有提供方案设计所需要的CAD图纸,包括但不限于红线图、地形图等,以及相应的规划资料,无法进行同等条件下的方案设计,应予以提供;否则有排除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答:招标人已提供已有资料。
4、设计方案评分标准中,评审要素中“规划设计指标、总平面布局及功能、工艺设计及功能分区、结构及设备方案、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等内容不符合市政道路建设项目设计特点,建议按市政道路项目特点设置评审要素。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不变。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人: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北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