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已于2020年12月15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增加对项目咨询负责人的要求,拟任项目咨询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建筑,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 资格后审所需资料要求及相关说明 增加 8、项目咨询负责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其他涉及本要求的条款同时做相应修改。
2、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3.7条修改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建筑,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的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含牵头人)。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 资格后审所需资料要求及相关说明 增加 9、联合体协议(如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其他涉及本要求的条款同时做相应修改。”
3、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12.1中 “最终结算价格以长沙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结果为准”修改为:“最终结算取费基数以长沙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结果为准,优惠率按中标时投标优惠率固定不变。”
4、修改后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见2020年12月23日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澄清答疑文件附件,请投标人自行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
5、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顺延至2021年1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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