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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溪湖水质净化厂压力管网系统优化提升工程施工第二标段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文件

发布日期: 2021-10-12    浏览量:

项目名称 梅溪湖水质净化厂压力管网系统优化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 430191202012240031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012-430104-04-05-674554
交易分类 建设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湘江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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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对梅溪湖水质净化厂压力管网系统优化提升工程施工第二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2021929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 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xjxq.hunan.gov.cn/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于202110031700分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现对该项目发布澄清及答疑文件。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梅溪湖水质净化厂压力管网系统优化提升工程施工第二标段工程量清单(HNZBJ格式)、施工合同以本次发布的为准【请投标人自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与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同步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CSGCZF格式)】;2021929日发布的梅溪湖水质净化厂压力管网系统优化提升工程施工第二标段工程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作废。

2根据政策文件制定工作安排,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发了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2.0版,并对类似工程业绩录入及查询进行了规定和调整。原有的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1.0版相关功能模块已经关闭,不再发布2021年第三季度1.0版信用评价结果。

参照湘建监督〔2018116号及湘建监督〔2018172号文件发布招标文件的施工及监理招投标活动,应当按照上述两文件中“信用评价分别采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的规定计取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分值,即采用2021年第二季度1.0版施工及监理信用评价结果。

本项目信用评价、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采用2021年第二季度1.0版施工的信用评价结果、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结果。

3、补充本项目原始地形图,详见附件。

4、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延期为20211029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

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包含有市政管网或市政管涵工程且该部分工程造价达到招标文件相应金额的市政综合工程可否作为资格入围业绩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之用。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3. 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3500 万元的市政管网工程或市政管涵工程施工业绩。 (2)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5000 万元的市政管网工程或市政管涵工程施工业绩。请问:市政道路中含5000万以上市政管网或市政排水箱涵是否符合资格要求评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 

问题1至问题2答复如下:投标人所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包含市政管网工程或市政管涵工程或市政排水箱涵工程,其市政管网工程或市政管涵工程或市政排水箱涵工程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对业绩类型、金额和竣工时间等相关要求,否则,视该类似工程业绩为无效业绩。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无法直接体现市政管网工程或市政管涵工程或市政排水箱涵工程的业绩类型、金额和竣工时间等相关内容的,投标人除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资料外,还须同时提供:①相应市政管网工程或市政管涵工程或市政排水箱涵工程的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行政主管审批部门(财评中心)公章或者行政主管审批部门(财评中心)委托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公章,如加盖的是行政主管审批部门(财评中心)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公章,还须提供行政主管审批部门(财评中心)委托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证明材料。)②相应市政管网工程或市政管涵工程或市政排水箱涵工程的“业主证明”(格式自拟,内容至少包括业绩项目名称、投标人符合招标要求的业绩内容的金额等,并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

投标人提供的市政道路中含5000万以上市政管网工程或市政管涵工程或市政排水箱涵工程符合上述规定,涉及投标人资格条件时,应当认定该投标人资格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涉及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时,类似工程业绩应予以计分。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3招标人公示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为“梅溪湖水质净化厂压力管网系统优化提升工程施工标段二”,招标文件的名称为“梅溪湖水质净化厂压力管网系统优化提升工程施工第二标段”,请问投标时以何为准? 

答复如下:以招标文件中的招标项目名称为准。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4本项目未划分标段,投标文件格式中如有填写(招标项目及标段)的地方可否不填标段,仅填写项目名称即可?

答复如下:本项目梅溪湖水质净化厂压力管网系统优化提升工程施工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梅溪湖水质净化厂压力管网系统优化提升工程施工第二标段

同一投标人只可以参加梅溪湖水质净化厂压力管网系统优化提升工程施工第一标段、第二标段中的1个标段的投标,若投标人同时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将不予认可。

投标文件格式中如有填写“(招标项目及标段)”的地方可直接填写本招标项目名称(如:梅溪湖水质净化厂压力管网系统优化提升工程施工第二标段)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5项目管理机构自评表中要求填材料所在页码,由于电子软件里面都是分块导入,没有办法填入页码,材料所在页码是否可以填“/?

答复如下:可以。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6本项目为电子标,是否无需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至开标现场?

答复如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至开标现场。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7招标文件质量标准第12页与67201页的质量标准不一致,问:是否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为准?

答复如下:本项目施工合同中相应条款已作修改,本项目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8关于招标文件2246、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专用合同条款3.7.2不一致,问:是否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为准?

答复如下:本项目施工合同中相应条款已作修改,本项目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8%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9招标文件未明确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情况及信用评价情况是以V1.0还是V2.0为准,问:以哪个为准?

答复如下:详见本澄清与答疑文件中对“一、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的第2点。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0关于招标文件22410、预付款额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专用合同条款12.2.1不一致,问:是否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为准?

答复如下:本项目施工合同中相应条款已作修改,本项目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为合同金额的10%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招标人公示的《重点评审材料、设备单价表》 每个节点都有,但是大部分表格中只有编码名称和单位但没有材料单价,如下图所示,此节点明显没有 “球墨铸铁管DN1500K9级,6m/节,顶管”、“钢筋混凝土顶管D1800 ”这些材料,请问没有材料单价的重点评审材料投标时是否无需设置? 

答复如下:详见本澄清与答疑文件中对“一、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的第1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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