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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坪塘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预处理、紫外消毒、除臭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9-10-17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长沙市坪塘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预处理、紫外消毒、除臭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 A4301002019001180
交易分类 房屋市政 所属管辖范围 湘江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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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坪塘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湘新发改函【2018】12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湖南先导洋湖再生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预处理、紫外消毒、除臭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市坪塘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预处理、紫外消毒、除臭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

2.2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洋湖大道以南、靳江河以东。

2.3建设规模:该项目总规模为12万m3/d,总占地面积115.95亩,其中一期工程规模4万m3/d,二期工程规模8万m3/d,本次提标改造规模为一期4万m3/d。

2.4投资预算:本次招标预算约420万元。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交货地点:买方工地现场指定地点。

2.7交货期: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全部设备备货,并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过程的技术服务,具体到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8质保期: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2.9质量要求:本次招标系统及配套设施的设计标准及产品质量均需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2.10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长沙市坪塘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预处理、紫外消毒、除臭设备采购及技术服务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预处理设备(粗细格栅、旋流沉砂池)、紫外消毒设备、除臭设备成套设施采购及技术服务采购。

承包人须提供本系统设备范围内的所有招标人未提及的必要的设备、配套设备、元件、器件、附件和相应材料等,并须在附表中一一列明,如未予以列明的,承包人应予以无偿提供。

2.1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制造商;

3.2 投标人具有以下业绩要求之一:

3.2.1 所投细格栅设备的制造商,近5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有效,时间以合同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须拥有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规模不小于4万吨/天的再生水厂或污水处理厂项目细格栅设备供货业绩。

3.2.2 所投紫外消毒设备的制造商,近5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有效,时间以合同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须拥有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规模不小于4万吨/天的再生水厂或污水处理厂项目紫外消毒设备供货业绩。

3.2.3 所投除臭设备的制造商,近5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有效,时间以合同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须拥有一个及以上规模单项合同不小于4万吨/天的再生水厂或污水处理厂项目除臭设备供货业绩。

3.3投标人须获得细格栅设备制造商(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唯一授权书。(以上主要设备的制造商外购主要设备对其他具体项目的授权无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拟采用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

6.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6.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6.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6.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6.5投标人采用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5.1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办理相关投保手续
   6.5.2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电子保险保单”,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
    6.5.3阅读并同意投保须知后【填写手机号码】(用于接收承保信息),点击【立即投保】等待系统审核。系统审核通过后,点击【立即支付】,跳转支付页面选择支付方式,支付成功后,系统反馈投保成功通知。
    6.5.4项目开标时,投保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6.5.5项目开标后,投标人可以进入订单详情页面,点击“下载保单”进行保单的下载。
    6.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10月17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 年10月21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提出。

7.3  答疑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9时 00 分,地点为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hnxjxq.gov.cn/xqzw/  

10.招标人

湖南先导洋湖再生水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路洋湖再生水厂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731-88222834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03

联 系 人:曹广飞  胡亚高   黄涛

联系电话:0731-85177557

 11.本项目行政监管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

联系电话:0731-88799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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