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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明德蓝月谷学校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8-12    浏览量:

项目名称 宁乡明德蓝月谷学校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 A4301002020081002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019-430182-47-01-031990
交易分类 建设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宁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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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乡明德蓝月谷学校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宁发改审立[2019]116号、宁发改审[2019]286号、宁发改审[2019]29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乡明德蓝月谷学校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位于宁乡经开区,东临宁乡大道,南临永佳西路

2.3 建设规模:拆除原有建筑2845m2,新建艺术楼(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5.50m,建筑面积2799.91m2;风雨操场(地上二层)建筑高度15.80m,建筑面积2844.97m2;初中部教学楼(地上四层)建筑高度16.90m,建筑面积7485.80m2;小学部教学楼(地上四层)建筑高度16.90m,建筑面积7523.51m2;办公楼(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2.60m,建筑面积1011.44m2;图书馆(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3.35m,建筑面积1003.80m2;学生食堂(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2.15m,建筑面积2980.50m2;教师公寓(地上七层)建筑高度21.60m,建筑面积4841.86m2;风雨连廊(地上一层)建筑高度4m,建筑面积112.69m2;男生公寓(地上五层)建筑高度18.45m,建筑面积2680.66m2;女生公寓(地上五层)建筑高度18.45m,建筑面积2680.66m2;室内跑道(地上一层)建筑高度5m,建筑面积795.12m2;其他配套用房建筑面积283.98m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7871.90m2;以及土石方工程、装饰装修、水电安装、校内道路、消防车道、广场铺装、停车位、围墙、绿化景观、排污排水、电力、亮化、水泵房、消防水池、隔油池、化粪池、升旗台及校训碑、校园文化建设等基础配套设施和设备添置,总建筑面积44852.26m2。

2.4 工程造价:本次招标金额20099.268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概算为18921.23万元,预备费1021.94万元,设计费156.0985万元(具体详见项目概算总表)。

2.5 工期要求:项目总建设周期 240 历天(包含施工图纸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每逾期一天罚款5万元。

2.6 质量要求:

2.6.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最新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规定》要求,并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审查

2.6.2采购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采购质量需符合最新有关标准、规范及发包人的要求且满足设计需要

2.6.3施工质量要求:符合最新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相关规定施行

2.8 招标范围:

2.8.1设计范围: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提出补充和完善。并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各个专业所有施工图设计(含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建筑单体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室外配套施工图设计等涉及的所有专业专项工程设计)等内容。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的设计编制深度,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配合工作)

2.8.2采购范围:包括本项目总承包实施范围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设备、材料等采购工作

2.8.3施工范围:包括建筑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单体所涉及的所有专业内容、室外配套工程等所有施工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新建艺术楼、风雨操场、初中部教学楼、小学部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学生食堂、教师公寓、风雨连廊、男生公寓、女生公寓、室内跑道、其他配套用房、地下车库等建安工程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国家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 投标时至少明确项目施工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部其他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按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同时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

3.4.2 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4.3 拟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4.4 拟任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5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4.6 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的情况,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的证明或者官方网站查询的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信息的网址及结果。

3.4.7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7 入围业绩要求:

3.7.1设计入围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1亿元(包含)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含)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入围业绩。

设计入围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7.2施工入围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包含)的公共建筑项目施工入围业绩。

施工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施工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文件的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可参与投标,但应主动配合招标人进行答疑,供所有投标人参考。

3.10 其他要求: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如出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施工部分参考《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银行投标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812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0816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4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914900分,地点为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CSGCTF格式)网上递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其它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 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按流程完成信息填报及入库公示工作。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的,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乡市金洲大道金洲大桥西创业大楼

联系人:何伊宁、姜勇

电话:0731-8780232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正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洞井中路411号园康星都荟5栋11层1110-1122房  

联系人:伍云帅、欧、张冰诺

电话:0731-89793998

11. 本项目行政监管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981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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