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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沩水西岸防洪大堤(麻拐石至振农东路段)防洪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5-10    浏览量:

项目名称 宁乡市沩水西岸防洪大堤(麻拐石至振农东路段)防洪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 A4301002021051003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020-430100-48-01-059068
交易分类 建设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宁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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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乡市沩水西岸防洪大堤(麻拐石至振农东路段)防洪墙项目已经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宁发改审立[2020]110宁发改审[2020]37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宁乡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 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宁乡市沩水西岸防洪大堤(麻拐石至振农东路段)防洪墙项目

2.2 建设地点:宁乡市玉潭街道、白马桥街道、城郊街道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对沩水西岸金亭路(麻拐石)至东一街(振农东路)沿线堤防未达标部分进行防洪墙加高加固处理,并建设景观基础设施恢复、绿化、标识、景观小品等附属工程。设计全长2483m,景观恢复面积13281平方米(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图纸)。

2.4 项目总投资: 3990.46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958.58万元(含市政部分2458.03万元、水利部分1500.55万元),施工图设计费用31.88万元。

2.5 项目工期:总工期 270 日历天,签订总承包合同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 255 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应达到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服务)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沩水西岸金亭路(麻拐石)至东一街(振农东路)沿线堤防未达标部分进行防洪墙加高加固处理,并建设景观基础设施恢复、绿化、标识、景观小品等附属工程(最终以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准,工程量按实结算)

2.7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 其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市政企业,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水利企业

3.2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含市政行业和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投标时至少明确项目总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1 人、项目施工负责人 1 人、施工技术负责人 1 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按照湘建建[2020]208 号文规定,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

2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施工项目经理)。

3)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的证明或者官方网站查询的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信息的截图。

5)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为企业在职员工。(疫情期间及相关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加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共同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7)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8联合体成员中只允许有1家设计单位,该单位须符合招标文件中对设计单位的资质要求。

3.5 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违反前规定者,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编制项目申请书、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文件或方案设计的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或其附属机构参与投标的,应主动配合招标人进行答疑,供所有投标人参考;

3.8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投标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拾万元整(¥4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1 05  10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21  05  18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1 年 06  10  09:00:00。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   (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九、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 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 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号)。

9.2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乡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乡市玉潭街道香山社区玉潭中路141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820719113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乡市花明北路财汇立方15

联系人:喻滔

联系电话:17749682221

十一、本项目行政监管

    宁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0731-8898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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