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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村大屋山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6-10    浏览量:

项目名称 胜利村大屋山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 430105202005110010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019-430105-70-01-002721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开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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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胜利村大屋山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 已由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开发改发﹝2019〕3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城北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胜利村大屋山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金阳路以东,金帆小区以南,二环线以西

2.3建设规模:项目位于长沙市开福区金阳路以东,金帆小区以南,二环线以西,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6820.37平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三栋高层住宅(最高27层,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22783.16平方米)、一栋幼儿园、一栋社区用房、商业配套、局部两层地下车库、垃圾站等相关配套设施等。

2.4工程造价: 23672.55万。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工期要求: 800日历天(最终以发包人具体要求为准。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机构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65日历天,施工工期73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8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令及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9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包括从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批复及概算清单等,完成本项目承包范围内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消防、人防、无障碍、环保、绿色建筑、景观、节能、海绵城市、装饰装修等),部分专业的专项深化设计以及报批报建,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并提供建设期设计服务。在此过程中,负责提供设计文件,负责通过相关评审,按主管部门要求完成设计,负责编制施工图预算并承担相关费用。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和基坑支护、桩基础工程、地下室工程、地上住宅、幼儿园、商业、社区用房、垃圾站土建及设备、室外附属工程、室外永久挡土墙以及临时用水用电工程、污水管网接驳工程、1万伏杆线迁改等(不含电梯设备及安装、二次供水工程、强配电、弱电智能化、燃气工程、三网融合、充电桩设备),最终范围和内容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2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施工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入围业绩: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的业绩要求:

1)拟任施工项目经理近 3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80 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在3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企业近三年内(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日期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为3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5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招标时只要配备项目负责人 1 人(兼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1 人。且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3.5.1.1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兼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3.5.1.2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1.3省外企业施工项目负责人(兼项目总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施工项目负责人(兼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省外企业上述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信息的截图。

3.5.2设计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至少配备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

3.5.2.1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证书。

3.5.2.2建筑专业分项负责人具有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结构专业分项负责人具有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给排水工程分项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给排水专业注册执业证书。电气专业分项负责人具有电气类中级职称及以上或电气类专业注册执业证书;暖通工程分项负责人具有暖通专业中级职称以上或暖通专业注册执业证书。

3.5.3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设计项目部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建局文件《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养老保险,但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5.4 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且牵头人应为施工企业。

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中成员单位同时具有施工、设计资质的,以其联合体分工内容对应的资质为准,不承担相应设计或施工工作的,视作无该项资质,不影响联合体的投标资质。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评标办法中有关设计、施工业绩、奖项的评分项,分别以联合体中对应承担设计、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条件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第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但应主动配合招标人进行答疑,供所有投标人参考。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本项目评标办法设计部分为综合评估法;施工部分参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 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1)承诺

2)现金

3)√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人递交。

 

六、招标文件获取

6.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7月12日0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及其它技术资料等。

6.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1年7月12日 9 :00时 。 请 投 标 人 登 录 长 沙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平 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 (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aifu.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开福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4558170。

 

十、其它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

10.1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由投标人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2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十一、 联系方式

人:长沙市城北投资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开福区新河大厦

人:秦女士

  话: 0731-82676837

 

招标代理机构:长沙市招投标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2号恒晟商厦C座3楼

人:钟女士

   话:0731-82897651  18890099166

   箱:114682919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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