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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

发布日期: 2020-09-28    浏览量:

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学习、运用《民法典》,进一步加强中心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全面提升公共资源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根据中心“书香四季·儒雅人生”读书交流活动安排,2020年9月25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了《民法典》专题讲座。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长沙市政协委员刘岳律师以“贯彻践行《民法典》 开展公民维权新时代”为题作专题辅导讲座。讲座详细讲解了制定《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从“加减乘除”四个方面形象阐述了《民法典》中新增、减少、倍增、剔除的内容,并就如何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如何贯彻《民法典》提出了建议。刘岳律师结合诸多社会热点和真实事例,通过案例进行以案释法、以案讲法,使全体干部进一步明确了《民法典》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重要性。讲座内容深刻、阐释精当、深入浅出,既有理论概括,又有实践内涵,对深入学习理解《民法典》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中心三位干部职工代表围绕《生活中的民法典》一书,结合各自工作生活实际,从《民法典》对我们生活的影响,到工作中关于合同的管理的思考,再到国土交易中土地使用权的新规的理解等内容交流学习心得,表示要学懂弄通《民法典》,将其融会贯通于实际工作及日常生活当中,做法律的忠实信仰者和模范践行者。 

中心主任黄锋在主持讲座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我们首先要充分认识编撰《民法典》的意义,高度重视《民法典》学习;其次要坚持学以致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结合中心的业务工作,黄锋主任强调指出,一是坚持民法的基本原则,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秩序;二是依法签订各类合同,维护契约、平等交换和公平竞争;三是认真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依法保护物权;四是依法保护人格权,维护人格尊严。最后黄锋主任勉励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守法用法,带头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依法维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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