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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国资委关于选择确定我市市属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10-23    浏览量:

长国资产权(2019)134号

市属国有企业、市联交所、市工改办、市商改办、市城镇集体联社、市产交中心、市董建中心: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相关规定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的有关精神,现就选择确定我市市属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通知如下:

一、选择确定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联交所”)为从事我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的产权交易机构。

二、市联交所要认真执行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交易行为公开、公平、公正。定期将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情况报送我委。同时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为国有资产交易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三、按规定需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的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除按程序报经批准外,都必须通过市联交所进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披露信息,公开交易,不得有场外交易的行为。

四、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市联交所应当将交易结果在市联交所网站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外公告。

   

长沙市国资委

2019年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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