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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长沙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6-10    浏览量:


各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降低和放开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363号)以及《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决定对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进行调整。具体实施如下:

1.取消收费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中协议出让土地矿产、协议转让土地矿产、抵押(居住用地)、出租土地、林权、政府采购、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特许经营权交易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等其他交易服务。

2.收费项目: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地(矿)产交易服务费、产权交易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3.执行时间:从2019年6月10日开始入窗登记(入场、挂牌)的各类交易项目。

特此公告。 

  

附件: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降低和放开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363号).doc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pdf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公示.xlsx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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