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首页   >  综合动态   > 行业资讯  

宁波市建设工程保证保险 制度改革为企业减负

发布日期: 2020-06-12    浏览量:

       2015年,宁波市公共资源交管办会同市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工程综合保险试点工作,允许企业以保证保险合同代替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合同支付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等,企业仅需按千分之三的费率向保险公司投保,即可向招标人提供保证履行投标和履约义务的担保,这一举措减轻了企业资金占用压力,降低了投标成本。

  2018年,为积极响应“最多跑一次”号召,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及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决定正式实施并全面推进建设工程综合保险工作。围绕优化和提升保险服务质量,按照“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服务”的理念,市公共资源交管办牵头组织多家保险公司和第三方软件公司,开发了“第三方互联网保险服务平台”,与电子招投标系统对接,实现投标保证保险和履约保证保险网上投保、查询、理赔“一站式”网上办理。经过四年多的运行,保证保险业务从无到有,实现了跨越式增长,截至2020年4月底,通过投标保证保险和履约保证保险等累计释放保证金275.4亿元,为企业实际减负达15亿元以上,成为了广大投标企业普遍采用的投保保证金缴纳方式之一。

  作为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先行先试城市,宁波的创新做法也得到了省有关部门的认可。今年5月份,省发改委、住建厅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将于今年6月30日正式施行。至此,保证金领域保证保险改革在我省全面推开。

(文章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交管办)


页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