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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红黑名单再分类监管,禁止381家严重失信单位参与交易

发布日期: 2020-11-13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要求,首创红黑名单再分类制度和统一委托模式,通过设立A(红色)B(黄色)C(蓝色)D(绿色)四色分类,依托全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全国率先实现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全部3类主体、3个阶段、6个交易关键环节信用核查和联合奖惩智能化应用,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一路绿灯,共筑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一、主要做法

一是红黑名单再分类,对监管主体实施差别化奖惩措施。梳理各类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对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监管措施进行分类管理,将失信被执行人等17类黑名单归为A类,禁止进场交易;将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等18类黑名单归为B类,强制扣减总得分的10%;将建筑领域黑名单等18类黑名单归为C类,供建设单位和评标专家参考;将各类红名单和在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中列为信用“优”级的企业归为D类,供评标专家参考,在评分相同情况下享有优先中标权。同步建立黑名单动态管理机制,依据相关领域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订,及时进行监管措施的调整。

二是集中委托奖惩权,统一奖惩标准助力阳光交易。经各相关单位书面委托,允许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交易各环节代为行使联合奖惩职能,解决交易平台执行奖惩措施的权限问题。依据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分类,对各类参与交易的主体统一采取标准化的奖惩措施,解决各建设单位奖惩措施不一致等问题,避免建设单位人为干扰,让交易更公开、更透明、更阳光。

三是交易环节全贯穿,实现三个阶段六项环节信用强监管。在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以及注册登记、事项变更、公告发布、响应投标、评标打分、中标公告等六项环节信用奖惩全嵌入,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企业进行限制。系统将在醒目位置提示限制的具体原因、解除限制的方式方法,督促企业尽快进行信用修复。

四是交易主体全覆盖,确保交易参与各方依法守信。对实施主体、竞争主体和评标专家等三类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主体实行信用核查和联合惩戒措施全覆盖。其中:实施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转让方、委托人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等各类主体;竞争主体包括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报价方、受让人、竞买人等各类主体。

五是奖惩措施精准实施,实现奖惩对象动态化管理、奖惩措施自动化执行、奖惩结果即时化反馈。在海南自贸试验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搭建联合奖惩应用系统,实现对奖惩备忘录、奖惩措施和红黑名单动态管理。改造完成嵌入式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核查和联合奖惩功能,支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时获取交易主体的信用状况和黑名单分类情况,并反馈奖惩措施执行情况,不增加业务经办人工作负担。实现查询结果档案化管理,为奖惩后溯源提供依据。

二、实践效果

一是率先覆盖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打造海南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市场。截至目前,全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2.6万家企业和4308名评标专家已全部进行信用核查,对8名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评标专家予以移出;对381家严重失信A类企业、代理机构封锁账号,禁止参与交易,切实构建起海南信用联合奖惩工作机制,打造公共资源交易海南诚信品牌。

二是提升行政效率,减少违规空间,助力阳光交易。通过信用联合奖惩应用,首先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核查和奖惩实施自动化智能化零至一的突破,避免出现因漏核漏查信用状况导致黑名单企业中标的违规事项发生。其次,信用核查时间由原来手工核查单次5分钟缩短至1秒钟,大大提高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和办件能力。再次,通过系统日志跟踪监控,有效减少了人工干预的可能,减少交易违规空间。最后,联合奖惩措施标准化,解决相同主体在不同标的联合奖惩措施不一致问题。

(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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