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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催缴交易服务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0-21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6〕147号)和《关于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等文件的规定,相关进场交易项目应按标准及时缴纳交易服务费我中心此前已通过电话、短信、发布催缴公告等多种方式对欠缴交易服务费的各单位进行了催缴,大部分单位已按要求履行缴费义务,但迄今仍有部分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欠缴名单见附件),请各欠缴单位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一月内按照《交易服务费办理流程》及时缴纳欠缴交易服务费。

根据财政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第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履行非税收入缴纳义务”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三条 “企业和个人有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行为的,责令改正,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若欠费单位在本通知发布后一个月内仍未履行缴纳交易服务费义务的,中心将对欠缴单位暂停办理后续项目入场交易服务,同时将欠缴行为移送征信部门纳入征信管理,报送财政等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办理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731-89938828

联系人:周女士

附件:20228月30日前开标项目未缴交易服务费明细表

交易服务费办理流程  

http://fwpt.csggzy.cn/jyfwfwlc/26984.jhtml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0月21

 

2022年8月30日前开标项目未缴交易服务费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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