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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丽路(中意路-暮坪湘江特大桥河东段起点)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勘察、监理、造价)澄清答疑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4-21    浏览量:

项目名称 万家丽路(中意路-暮坪湘江特大桥河东段起点)道路工程
项目编号 430103202304120014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104-430103-04-01-691317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市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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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万家丽路(中意路-暮坪湘江特大桥河东段起点)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勘察、监理、造价)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2023年4月18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不同之处,以本澄清答疑文件为准。对招标文件澄清及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一、招标文件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4(1)勘察类奖项”“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承担的项目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为有效)获得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工程勘察类奖项,一等奖每个计 0.6 分,二等奖每个计 0.4分,三等奖每个计 0.2分。”现修改为“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承担的项目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为有效)获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工程勘察类奖项,一等奖每个计 0.6 分,二等奖每个计 0.4分,三等奖每个计 0.2分。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4(1)设计类奖项”“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设计的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为有效)获得省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工程设计类奖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一等奖每个计 0.9 分,二等奖每个计 0.6分,三等奖每个计 0.3 分。”现修改为“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设计的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为有效)获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工程设计类奖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一等奖每个计 0.9 分,二等奖每个计 0.6分,三等奖每个计 0.3 分。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4(2)设计团队成员荣誉”“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为有效)每具有一位成员获得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一等奖每个计0.8分,二等奖每个计0.6分,三等奖每个计 0.4 分。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为有效)每具有一位成员获得省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工程设计类奖项,一等奖每个计 0.4 分,二等奖每个计 0.2 分,三等奖每个计 0.1 分。本项最高计 2 分,以上获奖文件需体现个人信息,必须为承担本项目设计部分团队人员,以获奖证书为准。”现修改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为有效)每具有一位成员获得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一等奖每个计0.8分,二等奖每个计0.6分,三等奖每个计 0.4 分。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为有效)每具有一位成员获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省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工程设计类奖项,一等奖每个计 0.4 分,二等奖每个计 0.2 分,三等奖每个计 0.1 分。本项最高计 2 分,以上获奖文件需体现个人信息,必须为承担本项目设计部分团队人员,以获奖证书为准。同一工程获取两个以上(含本数)表彰和奖励的,按其所获最高奖项计分。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4(2)勘察团队成员荣誉”“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为有效)每具有一位成员获得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一等奖每个计 0.4 分,二等奖每个计 0.3 分,三等奖每个计 0.2 分。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为有效)每具有一位成员获得省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工程勘察类奖项,一等奖每个计0.2 分,二等奖每个计0.1 分,三等奖每个计0.05 分。本项最高计 1 分,以上获奖文件需体现个人信息,必须为承担本项目勘察部分团队人员,以获奖证书为准。”现修改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为有效)每具有一位成员获得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一等奖每个计 0.4 分,二等奖每个计 0.3 分,三等奖每个计 0.2 分。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为有效)每具有一位成员获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省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工程勘察类奖项,一等奖每个计0.2 分,二等奖每个计0.1 分,三等奖每个计0.05 分。本项最高计 1 分,以上获奖文件需体现个人信息,必须为承担本项目勘察部分团队人员,以获奖证书为准。同一工程获取两个以上(含本数)表彰和奖励的,按其所获最高奖项计分。

二、招标文件答疑

问题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勘察类奖项、设计类奖项、造价类奖项的有效时间都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为有效),只有监理奖项的时间为国家级奖项有效期730天,省级奖项有效期365天。请问设计、勘察、造价的国家奖项与省级奖项的颁发频次与监理一致,为什么同等的专业奖项加分有效期不能保持一致?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监理奖项的时间参照“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湘建监督〔2021〕234号)”设置

问题2:关于保证金,为勾选承诺方式,是否均不能采用承诺

回复:本项目投标担保不接受承诺。

问题3:电子标书服务费用清单、资格审查资料、中标信息公示表,均没有标书签章,但招标文件P62造价类奖项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请问如何解决盖章问题。

    回复投标人可以自行用软件加盖电子章再导入该模块或导入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问题4:电子标书制作中缺少“十二、其他材料”章节,是否可以直接附在中标结果信息公示表后面?

回复:可以。

问题5:全国部分省份职称证上并未体现其专业,请问是否可以提供其个人《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或毕业证上的专业作为证明其专业的证明材料?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6:本项目单位和设计团队成员的荣誉获奖加分要求提供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奖项作为加分。因某些省份直接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省优奖,并未委托勘察设计协会去颁发省优奖。建议获奖加分标准中颁奖单位修改为“获得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协会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奖项(市政公用工程类)加分”,或明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同类省优奖也可以加分。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澄清。

问题7:招标文件中P185-P186,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大纲及设计方案中,对文字均规定了必须为仿宋字体。由于引用的部分规划底图及本项目相关的官方图片中字体均不为仿宋,建议图纸内、表格内、框图内文字、数字的字体和大小均不作要求,其他文字、数字采用4号仿宋字体。

回复: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大纲及设计方案统一采用仿宋字体,除图纸内、表格内、框图内文字、数字(字体和字的大小不作要求)外,其它文字、数字均采用4号仿宋字体,全套投标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大纲文件和设计方案文件不得存在空白页,绘图部分不得设图签。

问题8:为提高标书质量,招标附件能否提供本项目的初勘报告作为设计依据。

回复:详见附件。

问题9:根据招标文件第12页,第一章 招标公告 3.资格要求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2.拟任设计负责人1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 问:这里是设计负责人而非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议参照其他负责人要求修改为“2.拟任设计负责人1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 

回复:招标文件“3.资格条件”“3.2.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中“2.拟任设计负责人1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现修改为“拟任设计负责人1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

问题10:根据招标文件第13页,第一章 招标公告 3.资格要求3.2.7其他要求:……“2.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驻现场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这里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与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3 第5点条表述互相矛盾: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4家,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设计任务或监理任务的单位。” 问:招标文件3.2.5项目负责人要求中没有写可以兼任,且由于本项目工程量较大,为了更好的完成本项目,建议各负责人可以不兼任。建议将矛盾处修改为3.2.7其他要求:……“2.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驻现场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4.拟任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驻现场的专业技术人员均不能为同一人。”

问题11:项目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设计任务或监理任务的单位”,但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只能兼设计负责人”,存在不合理,请明确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兼监理负责人”。

问题12:招标文件P12页对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分别提出了要求,但P13页其他要求中提出“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驻现场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想明确是否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要兼设计负责人,这样本项目就必须是设计单位牵头,这和P13页 3.3条中的“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设计任务或监理任务的单位”相冲突了。请明确!

回复问题10~12:招标文件“3.资格条件”“3.2.7其他要求:”中“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驻现场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现修改为“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驻现场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问题13:招标文件多个地方要求提供社保缴证明或者社保证明,请问社保缴证明或者社保证是否可以只提供养老保险,请明确。

回复:1.投标人须知第 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3.5.4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现修改为“3.5.4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有关证书。”;

2.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中“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聘任合同复印件和社保证明复印件。”现修改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聘任合同复印件”

问题14:招标文件第64页:2.2.4(2)服务团队评分标准中 设计团队成员荣誉: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为有效)每具有一位成员获得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一等奖每个计0.8分,二等奖每个计0.6分,三等奖每个计0.4 分。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为有效)每具有一位成员获得省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工程设计类奖项,一等奖每个计0.4 分,二等奖每个计0.2 分,三等奖每个计0.1 分。 问:如某位设计团队成员获得多项以上奖项是否都可予以加分。

回复:如某位设计团队成员获得多项以上奖项,只按其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一次。

问题15:招标文件第64-65页:2.2.4(2)服务团队评分标准中勘察团队成员荣誉: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为有效)每具有一位成员获得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一等奖每个计0.8分,二等奖每个计0.6分,三等奖每个计0.4 分。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为有效)每具有一位成员获得省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工程设计类奖项,一等奖每个计0.4 分,二等奖每个计0.2 分,三等奖每个计0.1 分。 问:如某位勘察团队成员获得多项以上奖项是否都可予以加分。

回复:如某位勘察团队成员获得多项以上奖项,只按其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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