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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丽路(中意路-暮坪湘江特大桥河东段起点)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勘察、监理、造价)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4-13    浏览量:

项目名称 万家丽路(中意路-暮坪湘江特大桥河东段起点)道路工程
项目编号 430103202304120014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104-430103-04-01-691317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市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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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家丽路(中意路-暮坪湘江特大桥河东段起点)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勘察、监理、造价)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2022]1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城投机场迁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长沙城投机场迁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设计、勘察、监理、造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万家丽路(中意路-暮坪湘江特大桥河东段起点)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勘察、监理、造价)

2.2项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路

2.3项目概况:本次设计研究的万家丽路(中意路-暮坪湘江特大桥河东段起点)位于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西片区,规划红线宽度为66~77m,规划线位西接暮坪大桥引桥段,东接现状万家丽路。本次实施地面道路部分,采用城市主干路建设标准,设计时速为50km/h,全长约1.36Km。其间设置一座长约44.4m的跨港子河桥,跨径40m。估算投资总额为27800.2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2729.78万元,最终以市财评审定为准。施工计划工期 548日历天。

2.4服务期限:(1)设计服务周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通过并完成结算止,收到中标通知书2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编制。(2)勘察服务周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通过并完成结算止,收到中标通知书15日历天完成详勘报告编制。(3)监理服务周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完成之日止。(4)造价咨询服务周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完成之日止。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详勘、补勘(如有),包括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包括详勘、补勘(如有)),按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完成满足符合该项目技术要求的地勘工作,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岩土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后续服务。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设计概算(其他)本项目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编制万家丽路(中意路-暮坪湘江特大桥河东段起点)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其中初步设计需达到扩大初步设计深度)、提供满足项目后续各阶段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及相关服务,设计文件应满足初步设计审批的需要。各专业的设计范围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电气、绿化(含红线周边环境设计)、交安、天网、综合管线、造价等配套工程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含初步设计概算)的报批报建、施工图阶段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等工作。

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对应初步设计图纸以及经评审备案后的施工图包含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建设内容,并提供为满足施工需要的管线迁改的监理服务工作。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万家丽路(中意路-暮坪湘江特大桥河东段起点)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含征地拆迁及管线迁改)、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环保监理、水土保持监理及配套设备安装等。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详见合同描述的具体工作内容(其他)。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2、建设项目过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3、对施工单位作出的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核(不含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外的迁改工程);4、提出过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过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5、审核工程计量支付和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6、对施工过程的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造价进行初审;7、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提出相关建议。8、对各类工程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9、协助建设单位对接相关上级公司,完成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需完成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审核限额之下的结算审核及根据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要求需提供第三方初审报告项目的结算。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全过程咨询费用中,不另行计取结算审核费用。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勘察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3)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3)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工程监理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1.企业(含联合成员方)没有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参加长沙地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资格;2.企业(含联合成员方)没有被列入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18年04月13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具备下列两项业绩要求中的之一,业绩要求如下:(1)工程勘察业绩、工程设计业绩、工程监理业绩、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各一个:①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不少于6800万元的工程勘察业绩;②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不少于68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③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不少于68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④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不少于68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工程造价咨询业绩;业绩可以是同一项目(包含以上1-4项内容),也可以是不同项目, 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即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勘察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设计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监理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2)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不少于68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须同时涵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和工程造价咨询中的二项及以上服务内容)。本项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本项目业绩描述中的“市政道路工程”对达到业绩规模的市政道路工程或市政桥梁工程或市政道路(含隧道或桥梁)工程均予以认可(轨道类工程、纯市政隧道工程除外)。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1.专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1.1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合同协议书。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1.2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的日期为准。1.3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监理业务手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监理类似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1.4造价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合同协议书、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造价咨询服务报告(概算编制或概算审核报告除外)或预结算编制(审核)定案表或预结算编制审核报告或结算定案表,有效时间以成果文件中时间为准。如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和造价咨询服务报告(概算编制或概算审核报告除外)或预结算编制(审核)定案表或预结算编制审核报告或结算定案表上的项目名称不一致,还需提供建设单位加盖行政公章的证明材料。2.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2.1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合同协议书,有效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2.2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该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类似业绩的上述证明资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加盖行政公章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一致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勘察负责人1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勘察单位)名称一致。2.拟任设计负责人1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3.拟任监理负责人1人(总监理工程师,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零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须在投标时提供书面承诺,承诺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关键岗位人员,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的查询结果截图。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根据2021年3月24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备案相关问题的说明,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相关。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则该项目不属于其名下的在监项目记录。拟任造价负责人1人(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

3.2.7其他要求:1.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2.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驻现场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上述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拟任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驻现场的专业技术人员均不能为同一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5.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4家,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设计任务或监理任务的单位。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04月13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5-0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jw.changsha.gov.cn/zbtbjgw/(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9919392、84898622。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 按2 转1 或者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城投机场迁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书院南路 73 号长沙城投招采合约部

邮    编:/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0731-85987616、0731-88797919(纪检)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邮   编:/

项目负责人:周婷、刘欣鑫、杨洋

电   话:0731-84515046、84552571、13278879266

传   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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