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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塘东路含电力隧道(东十一线至绕城高速)项目施工图设计澄清与答疑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1-26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长沙县2022年骏豪路等3条配套道路打捆工程
项目编号 430121202112140068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112-430121-04-01-556652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长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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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凉塘东路含电力隧道(东十一线至绕城高速)项目施工图设计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4123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现对投标人的疑问回复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P43“2.2.4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荣誉奖项”中“2.投标人近三年获得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组织的“创新杯”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大赛市政基础类奖项的计2分,最多计1个,最多计2分;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BIM技术应用大赛市政类奖项的计0.5分,最多计1个,最多计0.5分”请明确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奖项是否符合要求?

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奖项如能满足评标办法规定的奖项类型,并提供省级勘察设计协会公布的评选结果的通知或获奖证书为证明材料的,可以用于计分。

问题二:招标文件P43“注:(1)类似工程业绩设置应与招标项目工程类别相符。设计业绩是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8106 万元的市政工程(须含电力电缆隧道或综合管廊)施工图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和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图图审报告(招标人可选择立项批复、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图审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作为证明材料)。类似工程业绩有效的时限为: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95 天内为有效)。要求提供多种证明材料的,以施工图审查报告出具时间为准。”与P44“注:(1)人员业绩是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 8106 万元的市政工程(须含电力电缆隧道或综合管廊)施工图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和合同协议书(招标人可选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作为证明材料)。人员业绩有效的时限为: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95 天内为有效)。要求提供多种证明材料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前后要求不一致,是否统一为“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图审报告,有效时间以图审报告时间为准”?请予以明确。

统一“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图审报告,有效时间以图审报告时间为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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