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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2022年骏豪路等3条配套道路打捆工程项目勘测、可研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2-20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长沙县2022年骏豪路等3条配套道路打捆工程
项目编号 430121202112140068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112-430121-04-01-556652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长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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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县2022年骏豪路等3条配套道路打捆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长县发改投[2021]699(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测、可研、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县2022年骏豪路等3条配套道路打捆工程项目勘测、可研及初步设计。

2.2项目地点:长沙县辖区内。

2.3建设规模:长沙县2022年骏豪路等3条配套道路打捆工程项目勘测、可研及初步设计,包括骏豪路(湘绣路至清水路)路线长400m,标准路幅宽30m,双向4车道;支一路(望仙路至特立路)路线长403m,标准路幅宽26m,双向4车道;凉塘东路含电力隧道(东十一路至绕城高速),路线长约900m,标准路幅宽24m,双向4车道,次干道;电力隧道(含下穿长株高速)全长约1400m。项目总投资额约9188万元。

2.4投资估算:约9188万元,最终以可研批复的投资估算为准。

2.5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00%

2.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勘测: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勘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原地貌测绘、施工勘察及探测),提交合格的勘测成果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2)可研:包括但不限于可研报告编制、图纸及投资估算;(3)初步设计(暂按EPC模式):含方案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及文本、图纸及概算等;具体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结构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地下综合管线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并满足招标人招标要求;(4)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可研、初设、施工图评审等工作。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及图审、施工招标、技术交底、现场技术服务、验收等配合工作);(5)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服务工作;(6)其他所有需进行设计的设计工作。

2.7服务期限:总服务期限100日。

勘测周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现状地形和地下管线的测量与调查工作,提供测量成果和勘察报告;

可研周期:提交勘察报告后3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提供正式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配合取得可研批复;

初步设计:可研批复后4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概算及相关批复。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

设计: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勘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财务要求:

提供

提供   /  

3.2.3信誉要求:   /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R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 年内不少于 1 个(1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单项合同总投资额不少于4594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市政行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3.2.7其他要求:/

3.3 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1 12 20 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1 14 9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    (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保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和长沙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4023024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

9.3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按流程完成信息填报及入库公示工作。

9.4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的,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板仓路373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31-84023902

2)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金典商务中心12

联 系 人:龚芮民、呙于旭、粟智超(项目负责人)

电  话:0731-84169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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