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本次补充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具体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前附表中”1.2.2(1)(技术部分)修改为:
本项目技术评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条款号 |
评审 因素 |
最高分值 |
评审标准 |
计分方式 |
1.2.2 (1) 技术部分 |
内容完整和编制水平 |
3 |
版面是否整齐,表述是否清晰,内容是 否全面、准确,是否图文并茂,是否出现格式等错误。每出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没有,则不扣分 |
有1处,扣1分 |
||||
有2处,扣2分 |
||||
有3处,扣3分 |
||||
对本项目的理解和建议 |
5 |
对项目的功能定位、建设必要性分析以及在城市交通中的作用分析是否准确,对项目所在地区建设环境条件的认识是否准确;完成各项工作思路和技术路线的阐述是否清晰;对该项目经济评价及社会效益分析是否全面。 |
4~5 |
|
实施方案 |
5 |
组织架构是否完备;工程服务大纲是否全面、可操作。 |
4~5 |
|
5 |
项目实施计划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目标工期要求,编制是否合理可行,具有可操作性;资源投入计划是否与项目实施计划相匹配。 |
4~5 |
||
5 |
进度控制措施、质量控制措施、安全控制措施、投资控制措施是否完善;后续服务措施建议是否全面。 |
4~5 |
||
5 |
对项目设计的特点及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是否准确全面;对关键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和建议方案是否合理可行;对本项目必要的专题研究建议是否准确。 |
4~5 |
||
咨询服务 |
10 |
是否制定有效的设计咨询管理办法,规范设计咨询过程管理。 |
8~10 |
|
15 |
是否根据项目的功能定位、建设必要性分析以及在城市交通中的作用分析以及对项目所在地区建设环境条件的认识提出符合实际的咨询要点。 |
13~15 |
||
28 |
咨询服务内容是否全面;是否包括项目重难点、关键技术问题;工程设计安全与施工安全风险评估与对策研究是否适当。 |
25~28 |
||
16 |
是否针对长沙地区特点,提出与政府主管部门、招标人沟通协调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案。 |
14~16 |
||
3 |
合理化建议或有建设性的措施是否具备针对性、先进性,有一条的加1分,最多加3分。 |
没有,则不加分 |
||
有1条,则加1分 |
||||
有2条,则加2分 |
||||
有3条,则加3分 |
||||
总计 |
100 |
|
||
备注: 1.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暗标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出现任何能直接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内容的,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认定的,技术评审得分计零分。 2.技术部分应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评审,各投标人技术评审得分为评委个人评审总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单项评审因素评审应当在规定的区间内计分;评分低于满分值85%的或高于满分分值95%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内容完整和编制水平、合理化建议或有建设性的措施除外)。 4.投标文件缺失某项评审因素的,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认定的,该项计零分。 5.评审项“内容完整和编制水平”应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认定一致后,方可予以扣分。 |